關于下達2019年第二批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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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財農〔2019〕10號
各有關市、縣(市)財政局、扶貧辦: 根據預算管理有關要求和《浙江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》(浙財農〔2017〕124號),現將2019年第二批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給你們(詳見附件),相應追加你市、縣(市)2019年度“2130599其他扶貧支出”預算指標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各地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脫貧攻堅重要論述精神,嚴格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脫貧攻堅方針政策,高度重視脫貧攻堅工作,并結合各地實際,按照精準扶貧、提高實效的要求,認真做好相關工作。 二、此項資金實行因素法分配,本次資金分配主要考慮扶貧重點村數、低收入農戶情況、2018年光伏小康工程建設任務、低收入農戶增收情況、扶貧資金檢查情況、低收入農戶認定工作情況、扶貧異地搬遷完成情況、扶貧小額信貸實施情況等因素。 三、此次下達的資金與浙財農〔2018〕78號文件提前下達的2019年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統籌安排使用。各地要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要求,切實采取措施,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管理,用好結轉結余資金,提高資金使用績效。 四、各地要根據扶貧任務安排,壓實工作責任,強化督導管理,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具體項目,抓緊組織項目實施,及時將具體項目信息錄入浙江省扶貧信息管理系統“扶貧專項庫”。同時,將項目計劃文件抄送省扶貧辦、省財政廳及所在市扶貧辦。項目實施進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,要及時研究處理和報告。 附件:2019年第二批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表
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扶貧辦公室 2019年3月29日
附件
2019年第二批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表
單位: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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